二次供水設備儲水設施應每季度清洗消毒一次,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定期公示水質情況。近日,廣東省政府法製辦再次就《廣東省城鎮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征求公眾意見,以保證二次供水水質、水壓、水量和供水安全。
本辦法所稱二次供水設施,是指從城鎮公共供水管網接口至最終用戶計量結算水表之間設施的總稱。包括為二次供水設置的泵房、水箱(池)、水泵、閥門、電控裝置、壓力容器、消毒設備、供水管道、安防設施、水質監測及遠程監控等設施。
這是繼今年7月之後,該辦法再次征求公眾意見。記者走訪武漢三鎮多個居民小區發現,居民們對水箱清洗頻率和水質並不了解。此次征求意見稿規定,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定期公示水質情況。並按照國家標準,委托水質檢測機構每月對水質進行檢測。二次供水水質出現異常時,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當立即向城鎮供水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
辦法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公安部門應當與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建立聯動機製,將
二次供水設備納入安全保障範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二次供水設施的水質、清洗消毒等情況進行檢查。